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落实“两个快乐”计划,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健康的体魄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团结与友谊,达到“我运动,我健康,快乐工作四十年, 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目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温馨幸福的家园。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春游秋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 员:校委成员
2、成立春秋游活动工作办公室:
主 任:工会主席
副主任:工会委员
成 员:各级部分管工会工作副主任
3、成立六个工作组
每个级部成立一个工作组,组长为级部主任。
三、组织原则
1.分级部负责。春秋季户外活动由级部自主组织,时间、地点由级部自行确定。(或者分几个线路可以跨级部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控制标准。⑴经费标准。春秋季集体户外活动,每人次户外活动的经费不能超过200元。⑵根据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据实按要求报销活动经费。⑶未参加户外活动的会员不发放相关经费补贴。
3.严格审批。⑴活动由级部制定活动方案,向学校活动组织办公室申请报批后执行。(2)凡组织春秋季户外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以学校名义向县局法制安全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组织要求
1.会员户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报名通知》。 《活动方案》、《报名通知》要提前发教师工作或者级部工作,必须是户外活动,活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家属不得参与;
2、会员户外活动要提前3天向学校活动组织办公室申请报批,填写申报单;
3、活动后要将反映活动流程照片发学校工会。
4、会员户外活动要严密组织,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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