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1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
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2
《草房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书里的内容总让我觉得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既玩皮又聪明的桑桑,他做过许多幼稚而又充满童真、童趣的事,一次桑桑看到自己心爱的鸽子一直都没有一个舒适的家时,心里不禁一阵悲伤,他突发奇想,把碗柜里的东西全都扔在一旁,用三块板子把碗柜分为四层,于是那可怜的碗柜就成了鸽子们的新家了。还有一次,桑桑看到大人们打鱼的情景,自己又喜欢吃鱼虾,可又没有网打,他眼珠骨碌一转,干脆把父母床上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在小河里捞了一大网鱼虾。中午,桑桑虽然吃上了美味的鱼虾,但是母亲却摘去了他床上的蚊帐,害得桑桑一觉
醒来被蚊子叮得浑身是包……尽管这样,桑桑也有坚强、勇敢的一面:有一次,桑桑的脖子上长了鼠疮,整天痛如刀割,但是桑桑并没有退缩,最终,他战胜了病魔,并以优秀成绩考上了中学。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一个真正坚强、勇敢的人,在困难、挫折面前绝对不会退缩,而是顽强不屈,努力地去战胜、克服它们!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孤独的人物——陆鹤,由于他是个秃子,所以别人都叫他“秃鹤”,他感到十分委屈。甚至还有不想上学的念头,在学校里,同学们从来都不理他,还经常戏弄他,把他当把戏玩。因此陆鹤时常在空无一人的地方大声哭泣。有一次,一位同学把陆鹤头上戴的帽子挂在了国旗杆的最顶端,最后,他到了自己的帽子,便往国旗杆上使劲地爬,可是刚爬了1米远,就从那光滑的国旗杆上滑了下来,这样连续进行了好几次,陆鹤也累了,可怜的他只好放弃自己的帽子。
《草房子》虽然是个穷地方,但是油麻地也有一个首富——杜小康家,杜小康家开了一家小店,几年之后,便赚了一笔大钱。可是杜雍和在一次开着运货的船返回油麻地时,船遇难沉了,杜雍和不幸遭难瘫痪,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杜小康主动不上学了。并且挑起了家中的重担。一天,他划着船,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给父亲治病,
回来之后,杜小康又在学校门口摆了个摊位,准备挣钱养活父亲……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心想:杜小康这么小的年纪,竟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这对于一个小少年来说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啊!我希望杜小康能够早点渡过难关!同时,我从他的身上也学到了一个人富有的时候要知足,要懂得珍惜当时所拥有的一切,一个人贫穷的时候,也不能自卑、伤心,要精神饱满、健健康康地过好每一天,为将来的好日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草房子》里还有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文静、善解人意的纸月,爱吹笛子的蒋一轮老师和和蔼可亲、声音甜美的温幼菊老师……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散发着太阳般的温暖!
《草房子》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草房子》它是一座温暖的房子,房子里充满了天真和童趣,充满了喜怒哀乐,我仿佛就生活在这座房子里,健康幸福地成长。
花田半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说明文3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
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__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__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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