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旅游管理专业(专科)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旅游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旅游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该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应用性较强。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整个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这个教学环节的目的是加强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导游模拟训练、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三项内容。
第二部分 具体内容
一、导游模拟训练2学分)
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策划并实施的模拟实践活动。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对导游工作流程及分工进行具体操作实践,增强学生对导游业务的了解,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内容
设计一次旅游团队活动,模拟从接团至送团的全部流程,并设计其间的活动,安排导游讲解,规划旅游路线,体现团队合作与个性创意。
(二)要求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每小组3~5人,采用角扮演法,轮流转换角。
2.每小组编制一份模拟训练策划书。内容包括项目、导游职责、服务程序、质量标准、时间、地点、旅游接待中一些主要问题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处理等。
3.撰写导游词。
4.原则上要求进行景区实地训练。
5.训练结束后要求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模拟训练策划书,不少于300字;
(2)模拟训练过程报告。包括:小组成员、组长、指导教师名单;训练时间和地点、过程概述、结果小结。不少于800字。
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结论要有理、有据。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开展模拟训练。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学
院以上)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学校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训练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两项训练每项训练时间不少于三周。
(四)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1. 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选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情况。
(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持有省校颁发的本专业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4)教学班聘定指导教师后应将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甘肃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指导教师申报表》,报所在工作站、分校进行初审,之后报省校综
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终审,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指导。
2. 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作业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完成模拟实习全过程。
4)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行为。
5)针对学生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1)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2)若某些地区毕业生人数较多,可成立指导教师小组,小组成员应保证3人以上(含3人),指导同一届学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指导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0人。
4.指导教师的续聘
对于能够按照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的教师,分校应续聘或优先考虑。对于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指导的实践教学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教师,省校将提出批评与改进意见,若连续2次指导不合格,建议分校、工作站取消其指导资格。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模拟训练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训练过程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训练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没有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对活动过程的不合理部分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报告不完整,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训练报告由两人评定,学院负责审核。
4.训练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2学分。没有参加模拟训练活动和未交训练报告者(或提交报告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二、专业(毕业)实习 5学分)
由当地学习中心或学生选定项目,报当地学习中心审核批准,学生根据该项目的安排从事旅游管理实践活动。
(一)实习目的
专业实习是本专业的重要实践环节,目的在于加深和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和培
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实现学以致用。在实习中熟悉和掌握旅游管理的内容、步骤和方法,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撰写毕业作业搜集资料、奠定基础。
(二)实习要求
1.原则上选择国家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景点、景区以及星级酒店作为实习基地。
2.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认真对待并以积极的态度搞好毕业实习工作。
3.各省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布置实习的各项工作。各学习中心负责安排指导教师。
4.原则上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学生所在单位为旅行社、景区、酒店宾馆、旅游局等旅游类企事业单位且符合要求,可以在本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如果学生所在单位为非旅游类单位,则应该到旅游类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学生要及时将所在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反馈给指导教师。
5.在实习期间主要由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应积极、主动开展实习工作,协助实习单位完成有关业务工作。
6.学生实习期间要注意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汇报实习进程,以便指导老师对学生实习质量进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表,并请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同时按规定完成并提交实习报告,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可由课程教师或与专业相关的校内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的全过程。
1.指导教师选聘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情况。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3)持有省校颁发的相应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各教学班应严格按指导教师资格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填写《甘肃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指导教师申报表》,报所在工作站、分校进行初审,之后报省校集中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终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指导。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2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5人。
4.指导教师的续聘
对于能够按照专业社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的教师,分校应续聘或优先考虑。对于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指导的实践教学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教师,省校将提出批评与改进意见,若连续2次指导不合格,建议分校、工作站取消其指导资格。
(四)实习内容
1.旅游公司和旅行社业务
1)了解国家有关旅游管理的现行规定,熟悉重要的涉外旅游法规和政策等;
2)熟悉并掌握旅游业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在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从事旅游实务中业务函电的草拟、组团报价及核算、成行条件的磋商、地接和带团导游的实践及相关文件的制作与审核;
3)学习运用英语处理旅游往来函电、签订合同和制作报价单证;
4)了解旅游公司的机构设置和有关管理制度。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2.酒店宾馆业务
1)了解实习酒店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和该酒店企业文化;
2)熟悉岗位职责;
3)通过实际工作,学习和熟悉各部门业务操作流程;
4)熟悉后台管理的基本功能。
3.旅游景区业务
1)了解国家关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运行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熟悉各种旅游产品的特点及其开发的方向;
3)掌握旅游景区、景点与周边社区和有关部门沟通的技巧,善于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内的节庆等公关活动;
(五)时间安排
1.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开始专业实习。由省校布置实习的各项工作,学生制定实习计划书,并签订实习任务书。
2.专业实习原则上不少于5个月。
(六)实习形式
采用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散进行的方式。
(七)成绩评定
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由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学生实习结束后提交的有关资料综合评定。
1.实习成果的形式
1)实习鉴定(要求实习单位盖章)。由学生所在实习单位有关指导人员写出评语并加盖印鉴。
2)实习手册。实习学生要将其实习过程中的主要活动及其心得如实记录下来。
3)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在如实反映实习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围绕实习所在单位的某一项业务进行选题。实习报告要有基本内容,更要有特内容;要有一般性分析,更要有重点剖析。实习报告还可以在企业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对实习单位某一方面的经营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或进行对策性研究。
2.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等级
(1)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分校复审,省校和国家开放大学抽查。
(2)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