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最晚什么时候到账
    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英文:national encouragementscholarship)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明确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融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将国家励志奖
学金分配名额和财政预算下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励志奖学金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派发给得奖学生,并计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地方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各高校必须切实加强管理,深入细致搞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派发工作,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作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