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奖学金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质量决定成果。
2、强调全面评价,突出学业成绩,以及在学校社会活动、学习生活中的优秀表现。
3、尊重学生自身的学习努力和成长历程,以及承担社会责任意识的慨情深远。
4、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发挥其学习、生活、发展的独特优势。
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学校有关部门及本科生教育处将统一发布奖学金评审计划,向全体在校本科生发布评审招生公告,并于招生公告发布的同时,将评奖办法在学校网站,学院网站,报刊上公告。
2、根据评审公告内容,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申报及材料经学院负责人及本科生教育处审核,经研究决定是否建立档案,确定报名成功的申报者。
3、对评审档案进行审核,经本科生教育处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推荐通过的申报者。
4、本科生教育处把推荐通过的学生的档案及推荐意见上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经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上报校团委,并回复本科生教育处,根据回复函结果,综合考虑社会形势,将该学生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
5、本科生教育处将获得者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工作表彰考核”的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