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计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程序,使评选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特制订本办法。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量部分为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分,满分为50分,本项得分由学院提供。定性部分满分为50分,分为家庭贫困及日常表现分两部分,每部分为25分,打分时每部分最高分为25分,最低分为18分,定性分最高分为50分,最低分为36分。个人定性得分取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数。个人最终得分取定性分与定量分的平均数。
(二)、定量分计算办法:
1、学习成绩按照综合测评智育成绩权重分直接计算。
2、各种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奖项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分别加4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分别加3210.5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分别加10.80.60.4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分别加0.70.50.30.1分,校运会、校篮球赛、校排球赛前八名依次按32.521.510.80.60.4计分。
3、各种各班统一分配名额的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不加分。其他先进个人省级(含)以上每次加2分,校(市)级每次加1分,院级每次加0.5分。
4、任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1分,校社联、公寓自律委员会、科创中心等部门主席团成员加0.8分,院学生会部长(含)、校学生会部长(含)、各社团会长、校社联部长(含)、校青协部长(含)、校科创中心部长(含)、校素质拓展中心部长(含)、校大学生艺术团部长(含)、公寓自律委员会楼长(含)及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职位,每人次加0.5分。
5、各种奖助学金不加分,国家奖学金每人次加3分、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次加2分。
6、获得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三级证书及其他国家级证书每人次加0.5分。
7、发表论文,核心期刊每篇加3分,一般刊物每篇加2分,增刊每篇加1分。
8、各种文学稿、新闻稿按照学院新闻中心加分办法计算。
9、公寓卫生以公寓提供的成绩为准,本周值日卫生成绩高于95分每次加0.1分,宿舍周成绩低于80分每次扣0.2分,连续三周低于80分另扣0.5分。
10、旷课、旷会等每人次扣1分。
11、不及格每人次扣1分。
12、院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分别扣1234分。校级批评    、警告、严重警告分别扣456分。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1)、评选年度出现考试作弊且被学校处分者。
2)、评选年度有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3)、本年度班级综合测评出现弄虚作假者。
4)、本年度任一学期宿舍卫生成绩出现两次连续三周低于80分者。
14、以上定量分总和乘以50%为该生定量分最终成绩,定量分超过50部分以实际得分计。
15励志奖学金、出现未在上述情况之列的奖惩情况,具体加减分数量由团总支老师商议后决定。
(三)、姚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的评选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采取以定性分排序,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分为参考的方式产生。定性部分满分为50分,分为家庭贫困及日常表现分两部分,每部分为25分,打分时每部分最高分为25分,最低分为18分,定性分最高分为50分,最低分为36分。个人定性得分取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数。
(二)、定性分减去扣分项为个人最终得分。扣分项如下:
1、公寓卫生以公寓提供的成绩为准,本周值日卫生成绩高于95分每次加0.1分,宿舍周成绩低于80分每次扣0.2分,连续三周低于80分另扣0.5分,一学期出现两次连续三周低于80分另扣3分。
2、旷课、旷会等每人次扣1分。
3、不及格每人次扣1分。
4、院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分别扣1234分。校级批评    、警告、严重警告分别扣456分。
(三)、姚院士特困生助学金、梁邹矿业助学金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所有。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
                                            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