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法律文化差异之比较
中美文化差异[摘要]本文以“辛普森案”与“邓玉娇案”之后不同的舆论反映为切入点,从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剖析比较了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差异:中国从道德上理解正义,美国从法律上理解正义;中国以义务为法本位,美国以权利为法本位;中国司法审判的不独立导致了中国民众对法律的信任缺失,美国独立的司法审判制度是美国民众信赖和尊敬法律的根本所在。我国应适当借鉴美国以及其他西方发达国家法律文化中的闪光点,结合国情,进一步构建有中国特的法律文化。
[关键词]法律文化;比较;法律观念;法律制度
案例引入
1994年,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轰动了全美国。1995年10月3日,辛普森案陪审团裁决结果公布:辛普森无罪。庭审中,检方证据确凿,但最终却因程序上的失误而输掉了官司。之后,民众以及法律界都对裁决结果表示尊重和接受,美国社会特别是白人社会并没有为此掀起巨大的舆情反弹。
2009年,邓玉娇刺死官员案自发生即备受社会关注。2009年6月16日, 邓玉娇案一审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邓玉娇案的判决见诸各大媒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对判决的不满,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法律适用问题上,他们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
这两个案件判决后,中美两国社会舆论对审判结果的态度差异形成了戏剧性的反差。辛普森一案辛普森证据确凿,但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结果反被舆论接受;而邓玉娇案是判决结果基本符合司法公正,却不被舆论所接受。本文将以这两个案件的舆情反差为切入点,深层挖掘其背后原因,从而进一步透视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差异。
一般认为,法律文化可以划分成以下几个层面:观念层面、制度层面、行为层面。观念层面的法律文化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情感、法律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是法律文化中最深层、最根本、最不易改变的部分,是其他层面的法律文化的基础和渊源。制度层面的法律文化包括法律制度、规范、程序规则等,它因观念层面法律文化的不同而显示出巨大的差异。行为层面的法律文化主要是指人们与法律相关的行为模式,它与观念层面的法律文化
直接对应。本文将结合案例,主要从观念和制度这两个层面来比较剖析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