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信访工作总结(一)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局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形势下,信访案件比较平稳,全年无出现上京涉林信访案件,上省信访案件也大幅度下降。全年我局共受理上访、信访案件共18宗,受理上访、信访案件比上年下降了10宗,办结18宗,办结率为100%。其中:省林业厅转达的3宗,市信访局交办的4宗,众来信8宗,接待众来访3宗,12人次。对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云办发[XX]11号),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XX年度信访工作自评100分。
二、主要措施
信访工作总结(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今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一是调整了信访工作领导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成权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市林业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1人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二是林权争议调处科正式挂牌动作,充实2名林权争议调处专职人员,确保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有机构、有编
制、有人员、有人管,切实做好涉林山纠信访案件调处工作。三是局与各直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
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为了保证我局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处理信访工作中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信访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在各种会议、座谈、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条例》,并通过墙报、xx林业、公开信息栏等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和我局的信访工作情况,使全局干部职工了解、熟悉《信访条例》,掌握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方式、方法,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我市林区大局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认真做好情报信息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收取、汇总和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和情况清、底数明,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牢固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了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对4起涉林突出问题个案,我局落实了一起案件由一名领导包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控,做到了信息提前掌握,措施提前研究,工作提
前介入,防止聚集、上访。在十八大、省、市“两会”期间,按照市信访维稳办的要求,坚持每天零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访维稳信息。
(四)规范处理信访事项
为切实做好的信访工作,我局的信访工作坚持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林权争议调处科负责具体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按照《林业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工作预案》和《林业局信访制度》,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职责和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在接到信访事项,先由首问科室登记,并填写《众来(访)信登记表》,并提出处理意见,送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长审批,之后由专人送承办的科室或转达有关单位认真办理,结案后把全部资料送回专人归档。答复信访人的文书全部经局政策法规科审阅和局领导审定后再发出,保证了我局接到的信访事项能依法依规办理。在办理信访事项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制作了办理信访事项所须相关的八种《告知单》,并根据需要按要求发出有关的告知单。   
(五)切实做好“百日防护期”社会稳定工作
根据市社会稳定“百日防护期”工作方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百日防护期”社会稳定工作。
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成权同志亲自批阅省、市社会稳定“百日防护期”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局党组成员、森林防火副总指挥梁勇诚同志主要负责,由局信访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制订方案、落实措施
我局根据市维稳办《转发“百日防护期”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于8月30日制订了《林业局社会稳定“百日防护期”工作方案》,并印发到相关科室、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具体维稳措施。
3、落实领导包案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调处突出问题的通知》,市党政领导包案涉林案件4宗,我局分别落实4名领导包案:洪成权局长负责罗定市苹塘镇范朝辉等人到中南海周边非正常常上访,反映今年4月,该镇政府与部分村民签订林地租赁合同,并转租给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要求
停止开采并予以赔偿问题。招海成副局长负责罗定市?塘镇北羌村牛头村小组覃继耀等人到省集体上访,反映华润水泥项目中皮带廊用地非法征收农田及矿山用地非法侵占山场问题。黎彦楷副局长负责xx县南江口镇古蓬村高桥岭脚村小组陈华清等人来访,反映该项村连塘片在1969年大造林时规划该村小组190亩山地作为联队林场,要求归还该山地经营权。梁勇诚森林防火专职副总指挥负责xx县大湾镇五星村仓管小组李英九等村民联名致辞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要求解决他们与罗定市双东镇以民村下湾村和大湾镇前进村圩尾的山权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