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则
一、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落实教育部教基[1999]1号《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基教司关于中小学外语测试、评估手段改革的精神,在外语学科中实施素质教育,配合教育部《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实施,深化中学英语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的改革,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那些在英语教学和学习上成绩优秀的师生。本竞赛要面向大多数学生,坚持自愿报名原则,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通过竞赛活动产生的统计结果和数据将为全国各地各类外语教学研究项目及课题的抽样分析提供参考和依据,从而检查和评估各地中学的英语教学质量,促进英语教学质量的大面积的提高,加强学生对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把中学英语教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分会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主办,英语辅
导报社承办。成立以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分会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要领导成员为主的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赛物组织工作和后续系列活动。新疆教研室经请示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工作及竞赛对象
英语演讲比赛各地(州、市)教研部门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和本竞赛《通知》、《实施细则》精神,积极争取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和支持,及早将竞赛通知等文件下发到基层教研部门,使各级教研部门、教学单位和师生有充分的时间发动和准备。城乡中学初、高中有关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地(州、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何一个或
几个年级参加竞赛。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与教学同步命题,要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不提倡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和培训班。
四、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于2010年11月14日(星期日)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试和听力。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 初赛成绩上报: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即初赛一周之内)上报本地、州、市的初赛情况到新疆教科所:本地、州、市各年级参赛总人数,并按照各年级参赛的人数比例上报本地、州、市参加决赛的人数(请以电话短信形式上报,并请标明上报的地区及上报人姓名,:130****9687)。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于2010年12月12日(星期日)9:30—11:3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决赛方式为:只参加笔试(含听力),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
3.赛区设置
①初赛及评卷工作按统一标准和要求,以地(州、市)为单位组织进行;
②初赛赛场一般以地(州、市)设赛场。也可根据情况(如距离太远)设分
赛点,但必须经商自治区组委会。
③初赛的评卷工作必须由地(州、市)组织统一评卷,分赛点无评卷权。
④决赛由自治区组委会统一评卷。设下列决赛考点:
a.伊宁市考点(关贵山负责):伊犁州、伊宁市;
b.博州考点(待定):博州、博乐市;
c.库尔勒市考点(刘智玲、努尔再负责):巴州、库尔勒市等
d.哈密市考点(程良泉负责):哈密地区、哈密市;
e.乌鲁木齐市考点(袁湘广负责)吐鲁番地区(任超)、石河子地区(王景辉)、昌吉州(杨金花)、奎屯市(王东翠)、阿勒泰地区等。
f.喀什市考点(李华负责):喀什地区、克州
g.阿克苏市考点(李瑛负责):阿克苏地区
h.和田市考点(李俊峰负责):和田地区
I.克拉玛依市考点(赵卓):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
⑤参赛的学生必须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产生,不参加初赛的学生不许参加决赛。
五、命题范围、竞赛题型
1.命题范围:竞赛的命题按课标要求,以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学过的课本内容为主,兼顾以前学过的内容。根据我国中学英语教材“多样化”的实际情况,本竞赛各个年级组赛题的命制将参考现行各种教材,但不局限于某一特定教材。各年级组竞赛试题命题范围如下:
注:本表中未列的其他版本教材,均以2010年11月14日前所学全部内容为准。
注:本表中未列的其他版本教材,均以2010年12月12日前所学全部内容为准。
2.竞赛题型:初赛和决赛的命题原则是依标(课程标准)靠本(现行课本)求新(多用新题型),既有同步性,又有水平度。各年级赛题既考查学生的英语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学习能力和智力水平。题型以非选择题为主,大约在60%以上。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并探索使用非选择性客观题型和限制性主观题型,以促进考试与评价改革,并为各类英语考试试题改革进行先期探索和实验。本次竞赛根据教育部关于考试内容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口试,继续加大语篇层次上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还将设计一些智力赛题,以考查学生的逻辑、推理、判断和认知等能力,并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六、奖励方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设全国奖和自治区奖: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自治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部为师生同类(自治区三等奖不含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全国一等奖、二等奖将通过决赛产生,由自治区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全国三等奖、自治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将通过初赛产生。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成绩突出的各级教研部门、学校和个人。全国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20‰,一等奖获奖比率为2‰,二等奖获奖比率8‰,三等奖获奖比率10‰。自
治区获奖总比例为12﹪,一等奖2﹪,二等奖4﹪,三等奖6﹪。
2.获奖证书:获全国一等奖的师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三等奖的师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均为师生同奖,优秀指导教师只限一人)。向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自治区级奖颁发证书。
3.奖励形式:荣获全国一等奖的个人和学校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1-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专业报刊上宣传表彰。
4.2011年暑假期间将举办全国中学生英语夏令营暨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全国总决赛,凡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一等
发布评论